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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然退税,出口前准备

作者:    时间:2018-05-30 07:58:25    


 

1、营业执照的取得

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行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2016年10月1日起实行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注:企业想要出口退税办理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只能免税。


2、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有关规定,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实行。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首先向本地区备案登记机关(各区市外经贸局)提交备案登记材料,外经贸局备案登记后,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依法从事对外贸易活动。 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本办法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报关验放手续。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 :对外贸易经营者首先从网上进行申报,并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中英文名称必须保持一致;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3、进出口货物收发货备案

出口报关单位包括报关出口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两类。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是指: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境内企业法人、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进行对外贸易,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事宜。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实行备案制。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后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个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点办理企业的报关业务。证书有效期限为长期。每年6月30日前作年度报告(2017年海关年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


4、自理报检企业备案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8号 关于企业报关报检资质合并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①将检验检疫自理报检企业备案与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合并为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企业备案后同时取得报关和报检资质。②将检验检疫代理报检企业备案与海关报关企业(包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双重身份企业)注册登记或者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备案,合并为海关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和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备案。企业注册登记或者企业分支机构备案后,同时取得报关和报检资质。③将检验检疫报检人员备案与海关报关人员备案,合并为报关人员备案。报关人员备案后同时取得报关和报检资质。


注:漫画的创作是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8号颁布之前。不属于法定商检产品可不办理。


5、办理电子口岸

电子口岸用户数字证书有效期由2年调整为10年。自2017年10月11日开始,电子口岸系统制发的IC卡/IKEY(含企业法人、企业操作员、部门管理员、部门操作员)的数字证书有效期均为10年;在系统中进行证书更新操作的IC卡/IKEY数字证书有效期也延长为10年。


新增IC卡自主管理功能。自2017年10月11日开始,用户可在三证合一系统中使用企业法人卡对本企业的操作员卡进行解锁、延期、冻结、解冻、挂失、解挂等操作。


6、外汇收支名录登记:

自2012年8月1日起,全国上线运行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外汇局根据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合规性,将企业分为A、B、C三类。A类企业进口付汇单证简化,可凭进口报关单、合同或发票等任何一种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证在银行直接办理付汇,出口收汇无需联网核查;银行办理收付汇审核手续相应简化。对B、C类企业在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业务类型、结算方式等方面实施严格监管。B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由银行实施电子数据核查,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须经外汇局逐笔登记后办理。


外汇局结合企业在分类监管期内遵守试点法规情况,动态调整分类结果。A类企业违反外汇管理法规将被降级为B类或C类,B、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期内守法合规经营的,监管期届满后可升级为A类。企业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将直接影响企业非现场总量核查结果,进而影响其分类级别。


7、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于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申报退(免)税。

(1)内容填写真实、完整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其中“退税开户银行账号”须从税务登记的银行账号中选择一个填报。

(2)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4)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提供第2目、第3目资料。

(5)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